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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召开《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》听证会
   发布日期:2016-10-14    点击:2633   

为更好的保护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,充分利用“两湖”良好的水资源优势,规范渔业秩序,发展生态渔业,10月12日,我市召开《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》听证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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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根据市政府安排,市农业局、市法制办、市白龙湖管理局牵头,组织市、县相关部门多次深入“两湖”实地调研,外出学习考察,广泛征求听取村社干部群众、法律专家、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后,拟定了《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2016年9月15日启动了听证程序,2016年9月23日在广元日报、广元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发布了听证公告。根据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,采取由“两湖”沿湖重点乡镇推荐和部门邀请的办法,产生了2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,旁听人员5名,并确定了听证会正式召开时间。

    会上,市白龙湖管理局工作人员对《办法》进行了简要解读,并对“两湖”生态渔业发展及管理工作相关情况作了介绍说明。之后,听证会参加人员畅所欲言,各抒己见,对《办法》以及生态渔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,市白龙湖管理局、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会后,市白龙湖管理局将如实归纳整理,综合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听证会报告,按相关程序要求上报市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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